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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卫〔2024〕14号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4-04-29 16:10    |  作者: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卫生健康局文件

融卫〔202414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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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29号)及《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柳卫基卫〔20202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市级和县级卫生健康、财政、医保等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前事先公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和安排。考核结束后以适当形式公布客观真实考核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符合实际,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对考核组成员的培训和强化考核过程的质控,不断提高考核质量。

(三)逐级考核,乡镇级为主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县级考核的主体责任,形成基层机构自查、县级全面考核、市级及以上抽查复核的绩效考核格局。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

(二)考核内容。考核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构的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

(三)各部分权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政策保障、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的参考分值分别为10分、16分、10分、29分、20分、15分。我县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适当增加三级考核指标,适当调整各部分和各指标的分值。

四、考核方式

(一)全覆盖考核。考核覆盖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对政策保障部分进行自评。

(二)具体方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终考核原则上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广西人口健康信息业务应用平台),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表和现场抽查形式进行。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柳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细化或调整绩效考核方案并提前公布。对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对县级政策保障部分进行自评分,将得分情况报县财政局和医保局。

(三)时间和频次。县级半年考核工作在每年7月底前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市级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和医保局。

五、考核步骤

(一)制定考核方案。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联合自治县财政局和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制定本地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时间和结果应用方式等,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并提前公布。在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考核标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考核方案。

(二)确定考核对象。乡镇卫生院考核全覆盖,随机抽查不低于20%村卫生室进行考核(不达到2个村的乡镇,全覆盖)。

(三)组建考核专家组。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联合自治县财政局和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明确考核人员遴选标准,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队伍,并开展考核前培训,明确考核职责和任务,熟悉考核工作要求,统一考核标准和方法。

(四)实施考核。

1.核查。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或现场查阅、收集有关文件、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重点核对签约率是否达标。随机抽取各类签约服务协议、记录表等,核实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等,评价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效果。

2.是否按要求及时更新新增慢病、大病、人员增减、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状况信息工作。四种特殊慢性病每季度有一次及以上面对面随访服务,慢病、大病和健康人群每年有一次及以上面对面随访服务。

3.考核评分。采用相应工具表,对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4.质量控制。要严格遵循考核方案,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绩效考核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考核标准统一。

5.分析和总结。考核结束后,及时汇总、分析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告。同时,整理保存考核过程资料,总结考核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形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六、结果应用

(一)签约服务费来源。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基础服务包收费标准暂定为20//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15元,医保基金支付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个人账户支付,未参保的由个人承担)。

(二)考核结果应用和补助拨付原则。

1.医保基金: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愿签订家庭医生服务的,根据市级考核结果结合实际签约人数,按年将签约服务费从医保门诊统筹支付给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80分(含80分)为合格,医保基金支付5/人;70~80分(不含80分)医保基金支付4/人;60~70分(不含70分)医保基金支付3/人;60分(不含60分)以下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愿签订家庭医生服务的,5元签约服务费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通过医疗保险收费系统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为零的由个人现金支付。待年度绩效考核后,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收回签约服务费,收回比例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支付标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融水县乡村两级分工及补助标准(2021版)》计算使用,按年度考核结果结算,资金使用不超过签约人数15//年;根据上级对我县考核结果,并结合我县对该项目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进行资金核算拨付。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绩效分配补助资金纳入机构统一核算,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自主决定本单位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将75%及以上的签约服务费用用于家庭医生和其团队的技术劳务服务费用。

2.严格落实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加强领导,密切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向做实做细的深度、广度发展,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性。

(二)落实保障政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标准继续按《关于印发柳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实施方案(试行)》(柳卫规〔2018〕1号)执行,各乡镇卫生院要落实基础服务包经费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大力发展推广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并能有效实施。

(三)规范考核工作。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考核能力。充分听取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

(四)落实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监督。要严格考核纪律,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工作正常开展等影响考核秩序的情况发生。

附件: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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