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男子酒后帮人倒车意外轧死自己,责任谁承担?

来源:中国普法

发布日期: 2020-04-27 15:30    |  作者: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已经是我们的常识


可总有小伙伴说

“我喝了酒不会开车上大路

就是帮新手朋友倒车或者开出车库”

这样真的没问题?

“我是老司机,囊个会有问题~”


凡事不可大意


有人就是酒后帮人倒车

竟然自己把自己轧死!


   阿星刚与小美领了结婚证,想庆祝一下,于是找了阿波等一群朋友庆祝。

   当晚,阿星开着车载着小美到达约定餐厅,和朋友们畅饮。大家越喝越高兴,阿星也喝趴下了,被小伙伴们扶上自家车后座。

   没喝酒的小美打算开车载老公回家,奈何车技有限,一顿操作猛如虎,车子还在原地杵。

   这时,喝了酒的阿波恰好在驾驶室旁,于是便自告奋勇帮忙倒车。小美犹豫一下后便同意了。阿波轻松将车倒到路口。


令人意外的是

阿波推开车门准备与小美换位时

车突然加速向后倒

他跌出车外,并被卷到车下


众人一惊

赶紧将阿波送往医院

但阿波还是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阿波的死亡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阿波?阿星夫妇?

还是同桌喝酒的朋友?


   阿波死后,他的家人把新婚夫妻阿星、小美及同桌好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1万元。


死者阿波的家人认为:



1.阿波是受新婚夫妻的邀请前往餐厅就餐之后出事的,且阿星为肇事车辆的车主。

2.在大家吃饭过程中,阿星有劝阿波等人喝酒的行为,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3.阿星喝醉之后,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车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妻子小美在明知阿波喝了酒之后,仍让阿波帮忙倒车,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4.他们的朋友在同席喝酒过程中,没有尽到法律上的注意义务,也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阿星、小美则认为:



1.阿波的死亡原因,经鉴定为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阿波全责。

2.吃饭过程中并未劝过阿波喝酒,饭后也有提醒阿波安全回家。阿波的死亡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他们没有因果关系。

3.事发后,已经支付了阿波的丧葬费3万元,不应再承担其他责任。


同桌好友说:



1.喝酒过程中,我们并未劝过任何人喝酒,事后还合力把喝醉的阿星扶上车,嘱咐了小美开车小心,还听到阿波说要进行下一场活动。

2.事情发生时,我们在一旁闲聊,并未参与其他行动,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

1.阿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2.阿星与小美作为吃饭的组织者及事故车辆的所有者,对阿波酒后驾车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小美在知悉阿波已饮酒的情况下,未劝阻阿波酒后驾驶机动车,阿星和小美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3.共同饮酒行为属于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且阿波家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同桌好友存在恶意劝酒的行为,且他们也在饮酒后尽到了一定的提醒、劝诫义务,故同桌饮酒的朋友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因而其要求同桌饮酒的朋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阿波的死亡赔偿费用共计101万元,根据过错比例,阿星、小美共计赔偿20.2万元(101万元×20%)。由于阿星与小美已支付阿波丧葬费30000元,应予以抵扣,故还需支付17.2万元。

请客吃饭本是一番好意
但无论如何,饮酒需适量
尤其不要酒后碰车
不论是帮人倒车
还是自己开车
都是不可取的

教训很深刻!

     文章转自: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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