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汇编

如何申请本地区的政策性住房,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8 10:00    |  作者:

反映人:

您好!

您关于“ 咨询政策性住房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参照〈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的批复》(融政函〔2016〕82号)文件中第三十二条第一条(一)本县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且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2、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倍以下(含)。

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若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后,仍有剩余房源,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请条件。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人在公告期内到相应社区申请,再把申请材料递交社区,由社区负责入户调查和初审,再统一上报住建局。

三、公租房需统一申请、统一审核,目前我县无空置的公租房。具体申请时间由住建局根据公租房房源情况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融水电视台、融水住建公众号以及融水镇四个社区。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县住建局保障股,咨询电话07725128095。

感谢您的来信!

2022年8月8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