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融政办发〔2023〕12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落实〈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落实〈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9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落实〈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3〕12号)要求,优化县域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而制定此方案,方案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二十三个方面提出90多项任务,明确了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三是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四是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三、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地址:融水镇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16楼,电话:0772—5122410,邮箱:rsxfg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