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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业通〔2024〕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5-06 17:05    |  作者:

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根据按照《广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实施进度,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群众种粮的积极性,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方式进行发放。

、实施方式

我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确定在水稻、玉米等2类粮食作物,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在我县各乡镇进行早中稻、早晚玉米种植规模生产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二)过程记录。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三)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开展测产验收,对每个主体按高、中、低产田分类,随机抽测3块面积0.5亩以上的大田,并视技术措施、管理水平、综合长势和产量表现,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

(四)资金奖补。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同一作物设一、二、三档奖。奖补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奖补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三、申报条件、时间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符合广西区域内种植的水稻、玉米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申报规模种植主体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只能申报一类粮油作物,申报主体种植面积必须连片达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单个规模主体。流转或代种的,应提供协议或合同等相关佐证证明。申报上限面积为500亩。

(二)申报截止时间。规模种植主体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规模主体的种植面积真实性负责。各乡镇应组织动员水稻、玉米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在完成实施面积真实性、实施内容等基本情况核定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三)奖补标准。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

1.进入获奖名单的申报主体,申报面积单产水平应至少比当地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才有资格进入等次奖项评比获得资金奖补。

2.规模种植共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奖补对象的20%、30%、50%。

3.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各等次的具体奖励金额标准最终由奖补资金总量、申报主体数量等综合因素决定,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

四、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实施方式申报条件、时间和奖补标准等内容。

(一)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实施范围以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为重点,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水稻玉米“一喷多促”、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玉米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栽培、玉米“一增三改”以及粮油作物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项目奖补对象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区和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项目实施区中已享受资金补贴的种植地块重复,但可以同时享受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补贴类资金。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内的水田不予申报;旱改水的稻田,历年检测谷物重金属超标的项目,以及未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的均不予申报。

(二)《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实施方式我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确定在水稻、玉米等2类粮食作物,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三)《方案》第三部分,明确了申报条件、时间和奖补标准

1、申报条件。符合广西区域内种植的水稻、玉米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申报规模种植主体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只能申报一类粮油作物,申报主体种植面积必须连片达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单个规模主体。流转或代种的,应提供协议或合同等相关佐证证明。申报上限面积为500亩。

2、申报截止时间。规模种植主体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规模主体的种植面积真实性负责。各乡镇应组织动员水稻、玉米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在完成实施面积真实性、实施内容等基本情况核定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3、奖补标准。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

1)进入获奖名单的申报主体,申报面积单产水平应至少比当地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才有资格进入等次奖项评比获得资金奖补。

2)规模种植共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奖补对象的20%、30%、50%。

3)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各等次的具体奖励金额标准最终由奖补资金总量、申报主体数量等综合因素决定,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

、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释本政策单位: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点位于融水镇金冠路70联系电话:0772-5122339;邮箱:rsnyj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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