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业发〔 2024〕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目标要求:
积极创建连片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打造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扶持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提升螺蛳粉原材料基地与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的合作,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2024年全县计划扶持15个以上螺蛳粉原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完善1个木耳菌棒生产示范基地,扶持1个螺蛳粉原材料加工企业。
二、奖补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奖补细则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谋划发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相关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相关规定纳入项目资产管理范畴。
1.种养殖基地补助。(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造林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不超过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不超过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不超过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3)木耳。对种植木耳5万棒以上的,按不超过1.0元/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4)大豆。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不超过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5)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不超过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6)螺蛳。支持保水性优良、养殖条件较好的稻(藕)田套养和池塘、水库养殖螺蛳。利用稻(藕)田套养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不超过400元/亩进行奖补;利用池塘、水库养殖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池塘、水库养殖每亩投放螺种(苗)100公斤以上的,按不超过500元/亩进行奖补。稻(藕)田套养和池塘、水库养殖要求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投放螺种(苗)时螺蛳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3.初加工补助。支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良种繁育补助。支持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主体建设麻竹及新品种竹种繁育基地、螺蛳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要求螺蛳良种生产基地规模30亩以上,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释本政策单位: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点位于融水镇金冠路70号;联系电话:0772-5122339;邮箱:rsnyj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