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1月8日,我局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融市监发〔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区、市和自治县安委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我局下发本《通知》。
二、检查范围
全县辖区内涉及食品安全、“两品一械”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所有监管对象。
三、目标任务
通过检查和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市场主体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
(三)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五)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消费维权;
(七)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五、工作要求
抓好前期整改的后续核查工作;认真落实抄告和移送制度;完成“简易程序”执法案件任务;督促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工作;做好检查台账和汇报工作。
六、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县市场监管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148号,电话:0772-5122374,邮箱:rsxscjg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