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卫〔2023〕1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职业卫生分类监督
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起草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2〕50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2〕5号)《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卫监督〔20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自我监管约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模式,实现差异化监督执法,解决监督执法人员少、基础薄弱与用人单位数量多的矛盾,提升监管效能。2024年底前,我县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三、实施范围是什么?
我县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四、实施步骤是什么?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三)培训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
(三)实施阶段:2023年6月1日-2024年8月31日。
(四)总结阶段: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5日。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电话:0772-5122601,邮箱:rsw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