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4-24 10:4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推动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县集体经济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1.
《关于印发<柳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绩专项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村经领〔2022〕1号);
2.《关于印发<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融村经领办〔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拓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推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使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有资源、凝聚群众有抓手。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立县水利局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我局联系指导乡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实现联系指导村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结合县水利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主要职责,积极筹措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排工程、水土保持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制定工作要点、设置工作任务清单和收入达标计划方案。
(二)参与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并主动融入当地的特色产业发展,通过直接经营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特色种养、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带来生产经营收益,或以集体资金投资入股龙头企业、旅游公司、专业合作社等获取分红收益,在特色产业发展中带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整合资金抱团发展。对没有资源条件自我发展的贫困村,由县平台公司统筹整合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集中投资于“飞地经济”、光伏产业、乡村旅游或者其他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形成抱团发展,按股分红。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脱贫攻坚主要考核内容。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策扶持机制。统筹各方面资金大力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多渠道投资发展集体经济。
(三)健全制度机制,鼓励能人创新创业。各村根据发展实际,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利润分配方案。通过经济手段激发和鼓励更多的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健康规范发展。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帮扶联系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值增值。依法成立村民合作社。制定和完善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组织机构和人员。加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定期组织财务状况审计监督。
六、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的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民族大道86号,电话:0772-5121066,邮箱:rsslj5121066@163.com。